关于最新的借条(10篇)
在日常生活中,借条应用范围愈来愈广泛,借条通常用于日常生活以及商业管理方面。你所见过的借条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关于最新的借条,欢迎大家分享。
关于最新的借条1本人(借款人)因原因资金紧张,于20xx年1月1日向(出借人)李四借款金额:(大写)人民币 圆整(小写) 元,所有现金已经收到。借款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约定借款期间利率为月利率3%(即年利率36%),到期还清本息。
担保人确认:本人王五,自愿作为借款人张三的担保人,对该借款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违约责任:如果借款人到期未还款,借款人愿承担违约金xxx元,同时出借人有权直接出卖、变卖借款人以及担保人名下相关财产用于偿还借款。需通过法院诉讼解决的,借款人承担额外产生的一切费用。以上内容恐口说无凭,特立此借条为证!
注:
1、本借条同时为借款人收讫借款的法律凭证;
2、借款人与担保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为本借条的附件,与本借条具同等法律效力。
立据出借人(签名按手印):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电话:
立据借款人(签名按手印):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电话: 邮箱: 立据担保人(签名按手印):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此处隐藏1232个字……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诉讼时效期间应从何时开始计算问题的批复》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鲁高法<1992>70号请示收悉。关于债务人在约定的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诉讼时效期间应从何时开始计算的问题,经研究,答复如下:
据你院报告称,双方当事人原约定,供方交货后,需方立即付款。需方收货后因无款可付,经供方同意写了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对此应认定诉讼时效中断。如果供方在诉讼时效中断后一直未主张权利,诉讼时效期间则应从供方收到需方所写欠款条之日的第二天开始重新计算。
关于最新的借条10兹因________近来手头不便,而向________借金额,共得款项人民币______元整。
预计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如期归还。
期间每个月利息人民币______元整,需於每个月初支付不得有误。
以上唯恐口说无凭,特立此借条为证。
立据出借人:_______身分证字号:___________
连系地址: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
立据借款人:_______身分证字号:___________
连系地址: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
见证人:_______身分证字号:________ 连系地址: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
保证人:_______ 身分证字号:________ 连系地址: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年*月*日)